渝中好的燃油排放凿孔设备对于机动车报废新规的重新修订,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表示:“现行《规定》对规范机动车报废管理、保证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以及促进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当下,随着汽车使用环境和车辆质量都在发生变化,标准调整是一个正常的过程,补充或修改部分车辆报废规定,对于产业链以及汽车生命周期的循环都起到一个正向的促进作用,能助力整个汽车产业链的有序发展。”渝中燃油排放凿孔设备商用车强制报废年限增减引热议据了解,在会上,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基于环保和安全问题,针对传统能源大货车和大客车提出了调整使用年限方面的拟修订内容。记者了解到,目前,运输普货的轻、中、重型卡车一般使用年限为15年,危化品运输车为10年,微型卡车为12年,专用车为30年。但如今受环保因素影响,卡车强制报废年限缩短,可能跑7-8年就被强制报废。“车辆报废年限和公里数的限制,是出于对安全因素的考量,同时近些年来超载等问题的逐步解决,对车辆的运营状况以及延长车辆寿命起到一定的正面促进作用,此外,制造工艺和技术能力的升级,提升了汽车的产品质量,因此,延长报废年限也在情理之中。”罗磊在采访时表示。对此,业内人士贺超也表示认同:“随着商用车技术的进步,现在的客车、卡车质量远强于十几年前,因此,国家规定15年的强制报废年限对大部分人来说是足够的。
渝中好的燃油排放凿孔设备《办法》明确规定,汽车满足报废标准后必须到公安部门注销车辆信息、并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回收拆解,但其所确立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在2002年清理行政审批时被取消。2010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重新确立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制度,规定企业只有在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渝中燃油排放凿孔设备否则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五大总成”能够用于再制造的需交售给再制造企业;不能用于再制造的则交售给冶金企业作为冶炼原料。2006年2月,由发改委、科技部、环保部联合发布的《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规划了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进程。2008年3月,发改委发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允许14家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回收发动机、变速器、发电机、转向器和起动机五类产品进行再制造。2009年开始,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部分地方试点企业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中央资金补贴。2009年国家曾规定,凡将汽车交给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均可享受资金不等的中央财政补贴。此项政策一出,2010年送交指定企业拆解的汽车明显增多,但此政策只持续了一年。
渝中好的燃油排放凿孔设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4〕606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要求,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是国务院推动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渝中燃油排放凿孔设备对促进空气质量好转、改善民生、扩大消费具有重要意义。回收拆解是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的关键环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行业管理等有关工作,为推进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提供有力支撑。二、要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做好经常性检查,形成常态化机制,督促和引导企业规范回收拆解行为,如实登记回收车辆信息,及时拆解报废车辆,防止已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重新流入社会。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虚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违法行为,对有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违法行为的,一律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三、要进一步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回收服务网络,通过各种渠道公布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服务网点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渝中好的燃油排放凿孔设备德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过几年淘汰后减少了一半。但从国情出发,应设定相关经营、环保条件,更多地让市场决定优胜劣汰;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跨越地界的回收业务,鼓励企业开展“互联网+”回收活动,发展逆向物流。二是布局问题。应按照地区汽车保有量测算报废量,制定规划,科学布局,以确保既能满足回收拆解的需要,又能避免在企业资质解禁后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和恶性竞争。渝中燃油排放凿孔设备回收拆解企业数量与“从业资格”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正规回收渠道”不能与时俱进扩容升级,必然导致报废汽车流入黑市,甚至拼装、修理后重新上路。“吃不饱”、“吃不好”的问题,不能简单地以回收企业数量来控制,更不能以计划经济思维指导“布局”,“以排他方式让现有企业都有口饭吃”,而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新的资本、技术和经营理念不断融入行业,促进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三是强制报废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汽车报废设定了强制标准,貌似很有道理,但因原品质量不同、行驶路况不同、驾驶员的使用习惯不同等原因,即使是同样的机动车使用后的质量也可能有很大差别。因此,以使用年限强制报废,并不符合精细化管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而应以安全、环保标准加以约束,特别是安全。四是发动机再制造。我国再制造存在“原料质量差”的问题。在美国,完善的市场体系和优良的回收技术,使80%左右的报废汽车零部件通过“再制造”等方式得到再利用,不仅使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利润增加,对循环经济发展也会起到促进作用。
渝中好的燃油排放凿孔设备因此,应在原来交给钢铁企业作为原料的基础上,增加“交给再制造企业作为再制造原料”的内容。五是处罚规定。对出售不能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进行处罚,难以服众,因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一定具备零部件有用与否的判断技术条件,尤其是复杂的功能件更是如此。目前国内的报废汽车零部件销售市场,以买方市场为主;也有一些企业,在探索为旧件提供退还服务,并取得很好的效果。渝中燃油排放凿孔设备因此,307号令中的原有表述需要修改,鼓励新形势下的旧件处理模式创新,而不是简单处罚。关于车主将报废汽车交给非法报废车回收企业或者自行拆解的处罚,也缺乏可操作性,因为公安机关不会主动去查,况且报废车正常渠道回收率不足30%。可建立管理基金,激励引导车主走正规渠道报废的路子;从控制环节上加大对车主报废行为的约束,如有车辆报废不走合法渠道的记录,购买新车不予上牌,或其他车辆不予年审,或鼓励通过手机APP让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发挥大数据在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中的作用。六是回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