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专业氟利昂回收装置思考|报废车辆都去了哪?随着家庭用车的普及和各种专业工程用车的增加,报废的车辆也日渐增多,尤其在农村,车辆报废后,由于送交报废处理麻烦,且报废回收无利可图,故随意停放在路边或城市偏僻角落,常年无人问津,不仅占用了公共用地,车辆中的机油及材料对环境产生了污染,而且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根据《报废标准》及交警总队文件规定,汽车报废年限及可延缓报废年限如下:1、出租汽车使用年限8年,得延缓报废。南川氟利昂回收装置2、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车、厂定总质量小于1.8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允许办理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3、1990年7月6日以后注册登记,厂定大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或等于6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办理长不超过5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1990年7月6日以前注册登记的,使用期限为8年,允许办理大不超过4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4、自用客车和总质量6吨以上的大货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办理长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三个月检验一次)。
南川专业氟利昂回收装置2012年底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停止执行,导致当年报废汽车的回收量仅占理论报废量的30%。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质检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以旧换再”试点工作,表示年内率先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再制造产品为试点,以后视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杨雷指出,目前拥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的许多都是当年国企改制或原国企系统企业,其中有些甚至已经不具备拆解汽车的实力;南川氟利昂回收装置而对新申请资格企业的相关要求虽然并不高,但在实际操作中能够获取资格的企业却很少。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符合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存储场地、拆解场地以及拆解设备;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有相应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专业技术人员;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天奇是通过资产重组、企业并购等方式来获取资质进行区域布局,通过管理和技术、渠道等建设来构建产业链的。”杨雷指称,这也是一些与天奇有着类似难题地新入行企业所常采用的一种方法。杨雷表示,中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要做大做强,仅只靠卖废钢铁是肯定不行的。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未来行业的发展方向主要有两个:一是对回收拆解可利用零部件的再利用;二是对包括“五大总成”在内零部件的再制造。
南川专业氟利昂回收装置行业税收政策已经调整,给企业减负将落到实处;拆解材料市场价格即将触底回升,拆解可回用零配件再利用率有望提升。2015年将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不少于600万辆黄标车,考虑到部分黄标车将会由大中城市转移到小城市暨农村地区继续使用,预计全年被强制淘汰报废的黄标车和老旧车将不少于280万辆,同比增长27.3%。而据国务院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南川氟利昂回收装置中国现有约占汽车保有量10%的1300余万辆黄标车,也将于2017年实现基本淘汰。为此环保部联合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实行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月调度制度,每月通报各地淘汰任务进展;各地也都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多数省市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以促其进入正规拆解渠道。就此龙少海指出,新修订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将进一步明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责任,对回收拆解企业强调依法经营,并加大了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而新《环保法》中也明确提出,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事实上,中国政府对于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一直都非常重视,早在2001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这也是中国一次系统全面地规范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的政策。
南川专业氟利昂回收装置健康转型相关部门需作为资料显示,预计到2020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将突破2.2亿辆,如果以注销率5%计算,我国汽车报废量将由2013年的187万辆增至2020年的1100万辆,发展空间巨大。据高延莉了解,目前汽车报废拆解行业正在不断吸纳各类社会资金进入,出现了鱼龙混杂的尴尬局面。专家表示,不少社会资源进入后开始抢市场、忙投资,市场不规范,大量应报废汽车被不法分子转卖到边远地区,南川氟利昂回收装置对正规的回收拆解企业造成冲击。据统计,近年来我国报废汽车每年实际回收量仅为汽车保有量的0.5%~1%,远低于发达国家5%~7%的水平。因此,高延莉建议,首先,国务院307号令需要根据行业发展现状进行修改和完善;其次,国家车检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注销黄标车进行强制报废的力度;后,政府应进一步为行业“松绑”,允许将用于再制造的“五大总成”(指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交售给再制造企业。中汽中心回收利用部也提议,需构建全国统一的报废汽车拆解零部件材料信息和流向监控系统,相关部门均可通过该系统实时监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处理情况。另外,由于回收拆解企业的特殊性,在企业提高自身管理与运营水平的同时,也应当得到国家一定的政策支持,帮助其尽快实现转型升级,健康有序发展。
南川专业氟利昂回收装置德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过几年淘汰后减少了一半。但从国情出发,应设定相关经营、环保条件,更多地让市场决定优胜劣汰;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跨越地界的回收业务,鼓励企业开展“互联网+”回收活动,发展逆向物流。二是布局问题。应按照地区汽车保有量测算报废量,制定规划,科学布局,以确保既能满足回收拆解的需要,又能避免在企业资质解禁后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和恶性竞争。南川氟利昂回收装置回收拆解企业数量与“从业资格”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正规回收渠道”不能与时俱进扩容升级,必然导致报废汽车流入黑市,甚至拼装、修理后重新上路。“吃不饱”、“吃不好”的问题,不能简单地以回收企业数量来控制,更不能以计划经济思维指导“布局”,“以排他方式让现有企业都有口饭吃”,而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新的资本、技术和经营理念不断融入行业,促进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三是强制报废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汽车报废设定了强制标准,貌似很有道理,但因原品质量不同、行驶路况不同、驾驶员的使用习惯不同等原因,即使是同样的机动车使用后的质量也可能有很大差别。因此,以使用年限强制报废,并不符合精细化管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而应以安全、环保标准加以约束,特别是安全。四是发动机再制造。我国再制造存在“原料质量差”的问题。在美国,完善的市场体系和优良的回收技术,使80%左右的报废汽车零部件通过“再制造”等方式得到再利用,不仅使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利润增加,对循环经济发展也会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