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家庭用车的普及和各种专业工程用车的增多,使用报废汽车拆解设备报废的车辆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在农村。车辆报废后,由于报废处理麻烦,报废回收无利可图,随意停放在路边或城市偏远角落,常年无人问津,不仅占用了公共用地,车辆中的机油和材料污染了环境,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1、出租车使用寿命为8年,必须延迟报废。
2、拖车、矿山作业车、工厂总质量小于1.8吨的轻型卡车使用寿命为8年,允许延误报废不超过4年,延误期间每年检查两次。
3、1990年7月6日以后注册,工厂总质量超过1.8吨,小于或等于6吨的轻型卡车使用寿命为10年,允许延期报废不超过5年,延期期间每年检查两次。1990年7月6日前注册的,使用寿命为8年,允许延期报废不超过4年,延期期间每年检查两次。
4、自用客车和总质量超过6吨的大型货车的使用寿命为10年,允许延期报废不超过5年,延期期间每年检查两次。从事运营运输的各类客车使用寿命为10年,允许延期报废4年,延期期间每年检查4次(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5、消防车、起重机、钻探车等从事特殊作业的车辆的使用寿命为10年。报废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检验情况延期,报废期间每年检验一次。
6、延迟报废参加特殊检查的各类车辆,当年到总队直属检测站检查,当年其他次在支队检测站检查。
7、右侧方向盘汽车不得延迟报废。
随着《汽车拆解设备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汽车拆解设备行业即将迎来良性发展。与合格企业相比,非法回收拆解存在诸多问题。
一些非法机动车拆解企业不具备所需的防渗地面、油水分离器等硬件条件,也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条件。一般来说,铅、汞、镉、六价铬等废旧机动车有害物质未经处理随意排放,严重污染当地生态环境。
根据国家规定,未取得资格购买、拆解、销售废旧汽车及零部件是违法的,因此这些废旧汽车零部件很可能再次进入市场,将带来巨大的安全风险。根据规定,废旧机动车主要部件、车架、发动机、变速箱等五个组件的拆除,应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非法拆除将受到法律处罚。